关于企业信用修复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华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的针对温鹿综法处字【2019】第005-024号处罚决定书的不良记录进行信用修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上述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电话:0577-55589120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  

邮编:325000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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