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3号)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3号)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省、市防控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区来鹿返鹿人员应主动报备。南京、张家界等重点地区来鹿返鹿人员,抵鹿后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报备,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街镇村社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各街镇村社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人员主动排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重点人员追踪无一遗漏、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地管控应管尽管。


二、加强对重点地区来鹿返鹿人员的管控。

1.对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中高风险地区、南京以外发生的关联病例存在轨迹交集的来鹿返鹿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第1、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南京市除江宁区外的低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在来鹿返鹿的第3、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2021年7月17日以来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追踪到的当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参加观看7月22日晚上“魅力湘西”演出的人员,参照“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做好省外出行风险管理。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暑期旅游尽量在省内进行,暂缓出省旅游,减少出省旅游中的旅途感染和外省感染风险。必须到外省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18周岁以上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属于“应种尽种”范围,为尽快建立鹿城区人群免疫屏障,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尽快到鹿城区各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8月1日起,将实施15-17周岁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其中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接种;非在校的人员,可到鹿城区各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9月1日起,将实施12-14周岁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旅馆)、酒店、民宿、农家乐、银行、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宗教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加强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码查验。广大市民应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卫生。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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