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1-3545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我局区出台了《关于加强鹿城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为了准确理解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疫情以来,多地出现培训机构倒闭,学费无法退还的群体性事件,显露出培训机构的资金缺乏监管。 二、出台目的 为切实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法定依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探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的意见》(浙教规〔2020〕68 号),起草制定该文件。 二、 实施时间和范围 发布之日起,鹿城区教育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始实施。 三、重要举措 (一)自愿为主,鼓励机构设立最低风险保证金,加强学费的保障力度 (二)银行推送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到平台,及时发现隐患风险 (三)加强一次性收费控制在三个月,减少收费总额,将资金风险降低在3个月范围 (四)加强结果运用。将开展资金监管和设立最低风险保证金与年检挂钩,信用等级挂钩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解读人:金佰亲(鹿城区教育局成教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7-88262810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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