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8月17日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8月17日(周二)上午6:4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6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参加体检,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浙江健康码”、上交已签署的《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附件2)并配合测量体温。“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体检项目要求摘除口罩外),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现金支付)。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调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三、考生体检前14天内如出现《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中的任一项情况,请及时与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88202157)。
十四、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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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1 | 陈思怡 | 00301010517 | 鹿城区五马街道江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05、医学影像(放射) |
2 | 林依依 | 00301010113 | 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06、临床全科 |
3 | 黄小龙 | 00301011420 | 鹿城区大南街道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08、中药 |
4 | 周盈盈 | 00301012002 | 鹿城区滨江街道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09、中医 |
5 | 葛芳莉 | 00301010110 | 鹿城区滨江街道洪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0、临床全科 |
6 | 林靖雪 | 00301012106 | 鹿城区滨江街道洪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1、针灸推拿 |
7 | 詹昕 | 00301010604 | 鹿城区松台街道水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2、医学影像 |
8 | 郑开敏 | 00301010608 | 鹿城区南汇街道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5、医学影像(放射) |
9 | 林杉 | 00301013211 | 鹿城区南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7、护理 |
10 | 陶瓯瑞 | 00301012118 | 鹿城区双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19、针灸推拿 |
11 | 刘鹏 | 00301010119 | 鹿城区双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20、临床外科 |
12 | 钱晓彪 | 00301011209 | 鹿城区双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22、口腔 |
13 | 徐豪聪 | 00301012017 | 鹿城区双屿街道黄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24、中医 |
14 | 滕王娜 | 00301011711 | 鹿城区双屿街道黄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26、康复治疗 |
15 | 麻晶晶 | 00301010117 | 鹿城区丰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27、临床全科 |
16 | 张妍 | 00301010207 | 鹿城区仰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0、妇产科 |
17 | 董镓慧 | 00301013614 | 鹿城区仰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2、护理 |
18 | 张婉尔 | 00301013407 | 鹿城区仰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2、护理 |
19 | 叶昌盛 | 00301012025 | 鹿城区七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4、中医 |
20 | 郑惠文 | 00301010209 | 鹿城区七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5、妇产科 |
21 | 倪跃琦 | 00301013718 | 鹿城区藤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7、护理 |
22 | 郑慧婕 | 00301011210 | 鹿城区藤桥镇上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 038、口腔 |
23 | 杜苗苗 | 00301012624 | 温州市“120”急救中心鹿城区双临社区急救分站 | 041、护理 |
24 | 姜如 | 00301013520 | 温州市“120”急救中心鹿城区双临社区急救分站 | 042、护理 |
25 | 史峻铭 | 00301010406 | 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43、预防医学 |
26 | 钱梓彤 | 00301010409 | 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44、预防医学 |
27 | 罗亚莹 | 00301010407 | 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44、预防医学 |
28 | 黄众鑫 | 00301010211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48、内科 |
29 | 陈育拓 | 00301010216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48、内科 |
30 | 陈磊 | 00301010224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49、内科 |
31 | 周静 | 00301010225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49、内科 |
32 | 徐炳森 | 00301010308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51、外科 |
33 | 翁鹏帆 | 00301010304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51、外科 |
34 | 张潇艺 | 00301010315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56、妇产科 |
35 | 陈璐瑶 | 00301011216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57、口腔科 |
36 | 黄哲敏 | 00301010318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58、麻醉科 |
37 | 谢家琦 | 00301010503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1、医学影像(妇产超声) |
38 | 江灵茜 | 00301012108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2、针灸推拿 |
39 | 潘海敏 | 00301010322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3、病理科 |
40 | 潘晓珍 | 00301010325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4、皮肤科 |
41 | 李武敏 | 00301010904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7、药剂科 |
42 | 林贤龙 | 00301011506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8、医学检验 |
43 | 董竹丽 | 00301011509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8、医学检验 |
44 | 陈世盛 | 00301011923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9、康复治疗 |
45 | 潘烨倩 | 00301011707 | 鹿城区人民医院 | 069、康复治疗 |

附件2
个人健康申报及防疫承诺书
本人体检前14日内是否有以下情况:
1.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3.从国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浙或返浙。 □是 □否
4.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5.与来自国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6.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5的情况。 □是 □否
7.是否有省外旅居史。 □是 □否
备注:如出现上述任一项情况者,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承诺,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