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申报对象:

为了加强鹿城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鹿城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关系申报,申报对象社保参保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区外流入人员近三个月社保参保地须为鹿城区),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

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

1.技术员:

①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③初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获得相关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员资格。

2.助理工程师:

①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②中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高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⑤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必须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⑥获得相关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者需要,符合申报条件,可转评建设工程专业任职资格。

三、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工程造价 、建筑结构、 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工程勘察、白蚁防治、岩土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材料 (限事业单位)

四、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7日—9月17日。

五、申报程序

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实现人才信息集中和数据共享,根据省人力社保厅部署,从今年起,职称评审统一使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网上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指定专人注册登录申报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管理。

(二)用人单位应及时对职称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导出申报人员公示表,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一周以上。

(三)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导出带“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评审表(一式3份)并盖章送至广化街道龙瑞大厦1幢1206办公室。

六、评审纪律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传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申请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七、评审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评审办法

评审初级实行量化评价,根据评审对象的学历、资历与能力、个人荣誉、论文、专利和面试情况,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通过率不高于申报总人数的75%。

(二)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单位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审核。    

2、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个人服务—按主题—职业资格—领取中初级职称证书,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联系部门:鹿城区住建局(广化街道龙瑞大厦1幢1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20215

 

附件:1、网上申报办法

          2、鹿城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关于开展温州市鹿城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附件.docx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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