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1-38726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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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温州市铂金石材加工厂等30家单位列为2021年度第二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各有关督办单位接此通知后,责成上述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条块结合,按照隐患整改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附件:1.2021年度第二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名单

2.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审批表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炜,电话:55595169)

(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新益,电话:55572258)

(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联系人:姚海峰,电话:8855060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健,电话:55589032)

(区住建局联系人:李侠,电话:88320297)

(区安委办联系人:任飞豪,电话:88579590)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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