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公布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030377; 2.传真号码:0577-88030373; 3.电子邮箱:814282919@qq.com; 4.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205号广府商厦2楼,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要求,区经信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 月 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征求《关于公布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6日,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公布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经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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