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1-36741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的 公示


《温州市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已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

联系电话:0577-55589022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年限

1、规划范围:鹿城区所辖涉农乡镇(街道)有七都街道、双屿街道、仰义街道、丰门街道、藤桥镇和山福镇,共计6个乡镇(街道),涉农行政村(社区)共80个,其中双屿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七都街道均已纳厂处理,行政村覆盖率100%、出水达标率100%,无须建设和改造。

2、规划年限:

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至2025年。

二、规划目标

近期建设规划目标如下:

1、至2021年,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服务系统与省、市系统完成互联互通。行政村覆盖率75%,出水达标率稳定达65%。

2、至2022年,既有设施标准化运维应达到100%;日处理规模2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应实现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80%,出水达标率稳定达80%,污水零直排村试点1个。

3、至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90%,出水达标率稳定达90%,污水零直排村试点1个,绿色处理设施1座。

4、至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95%,出水达标率稳定达92%,绿色处理设施1座。

5、至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00%,出水达标率稳定达95%,全区各行政村应接农户接户率提高至80%及以上。

三、规划内容

1、规划农村生活污水量预测

对于农村居民生活污水,进入排水系统的污水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水的用途与污水收集系统的完善程度。参考《温州市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中对鹿城区各乡镇(街道)的生活污水定额,考虑规划全区各行政村应接农户接户率提高至80%及以上,现状接户率小于80%的村庄其污水量按常住人口的80%进行估算,现状接户率高于80%的则按现状接户率进行估算,计算出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量近期约20881m3/d。

2、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排水体制、排入与排放标准、治理方式及处理模式

(1)排水体制

规划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区、城区条件较好时应采取雨、污完全分流制,其他地区可充分利用自然消纳能力,发挥乡村绿地、自然沟渠、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掺和缓释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沟渠、管道收集、自然排放等方式。

(2)排入与排放标准

严禁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接入户用处理设备,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接入集中处理终端应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 33/T 1196的有关规定执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污水应执行现行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有关要求。

鹿城区排放标准按以下要求执行:设计处理能力大于等于500m3/d的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执行现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设计处理能力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执行现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73。

(3)治理方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可分为处理设施治理和管控治理。管控治理指的是农村一定范围内,对年累计居住时间小于60天或有政府批复的相关规划等文件中明确近期搬迁撤并范围内的农户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原有方法处置的治理方式,生活污水采用管控治理的农户称之为管控治理户,管控治理户产生的污水经原有方法处置后,不得产生小微黑臭水体、不得造成环境影响,当管控治理无法满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时,应调整为设施治理。

本次规划户籍总户数为39103户,处理设施治理户籍农户数37349户,其中已接入处理设施31451户、未接入处理设施5898户;管控治理户籍农户数为1754户,并按《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治理导则》相关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4)处理模式

鹿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按照设施的分类、特点及适用条件各不相同,主要由以下三类处理模式组成:

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适用于距离市政管网近(距离宜小于3公里),具备施工条件且附近污水处理厂有接纳能力的村庄。

集中处理终端处理,适用于不具备纳厂条件、居住相对密集、管网施工难度不大的村庄。

户用处理设备处理,对不具备集中收集条件、施工条件困难、交通条件差、运维困难的偏远山区的少数农户可采用单户处理方式或有明确户主且签订共同协议的联户(2户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宜采用户用处理设备。

3、规划建设与改造

(1)新增接户

规划全区各行政村应接农户接户率提高至80%及以上,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鹿城区还需覆盖19个行政村,新增应接农户4024户。

(2)新增纳厂

规划新增2220户纳厂农户,新增纳厂水量815m3/d

(3)新建处理终端

规划新建4座集中处理终端,涉及3个行政村,新建终端日处理规模203m3/d;新增用地需求1.5亩(1037m2)。

(4)提升改造

规划纳厂改造21座,新增纳厂水量1335m3/d;规划对22座问题终端进行提升整改。

(5)创新试点

规划至2025年,鹿城区建设2个污水零直排村、2个绿色处理设施试点项目。

4、投资估算

规划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中暂未计入建设用地征地补偿、非常规条件施工费用等。经估算,鹿城区近期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45093.68万元,其中新增接户13279.2万元,新建处理终端303万元,新增接户纳厂主干管建设3720万元,处理设施提升改造25388.48万元,绿色处理设施及污水零直排村建设2403万元,其中绿色处理设施及污水零直排村建设估算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后期建设可根据实际项目安排选择其中的自然村实施,调整项目投资。

5、设施运维管理规划

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完善处理设施运维的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标准,健全鹿城区“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模式,以点带面,提质扩效。建议根据实际适当调整运维片区划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远程控制和监控系统、水质在线检测系统的建立,到2022年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对2个日处理设计规模2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实时监控,水质在线检测。


四、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治理方式分布图



3、处理设施分布图


4、近期建设布局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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