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1/2021-38723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9-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政发〔202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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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办〔2020〕27号)和《关于印发<鹿城区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鹿亩均办〔2021〕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九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0年度鹿城区“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鹿城区“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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