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2-00177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和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通过普法工作提高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报送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执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年度述法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贯彻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教育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教育局涉及的重大决策不多,2021年共有2件,已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执行。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编制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公开部门职能和每项权力的法定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要素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专项行动,各部门(单位)涉及学校的检查评估项目,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 3.制定《鹿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治审核制度。2021年,教育局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8次,共检查47家校外培训机构。 (三)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我局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管干部和机关干部通过公务员学法网、“清亲政商云学堂”、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订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政策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开述法述廉考核制度,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提高教育水平,抓实工作任务 (四)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1.加强法制学习。教师年人均完成培训99.83学时,内容涵盖专业知识、道德法制素养等领域,加强法制学习,大大提升了依法治校的工作水平。 2.提高校园干部依法治校的能力。一是制定下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等文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二是组织开展教师暑期师德培训工作,全区各单位均在本校设立分会场,包括民办教师在内的全区近8000名教师参加培训,全区教师共同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为全区教师开启新学期“法制教育第一课”。三是加强对《章程》《准则》《条例》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区教师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筑牢“底线”、不触碰“红线”,做到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维护鹿城教育良好形象。 3.举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12月,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生参与人数近8万余人,参与率全市领先。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潘宜喧同学获得国家级演讲现场赛资格,温州市绣山小学薛博予同学获省学宪法知识竞赛一等奖。 (五)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区教育局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豪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要内写入合同,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根据《鹿城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法律顾问聘任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导各校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落实学校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法律顾问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等活动,助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提高理政水平,推进法治建设 (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1.加强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新出台的政策性、非涉密文件。 2.利用多种媒体公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工作力度。 3.按程序处理依申请公开。鹿城区教育局对关系民生的、关系招生、招聘的主动公开,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本年度收到4起信息公开申请书,均按时按规答复。 (七)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管理 1.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目前,我局的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的设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审批,结合最多跑一次,做好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至12月底,民办学校设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85件。 2.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实施属地管理和督导制度。定期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年检和督导。2021年联合街道开展违法整治排查2次,日常核查60余次。 (八)教育行政执法权移交成功实践 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鹿城区五马、仰义街道分别查获2家课后托管机构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学科类培训,并依法予以立案,对违法企业作出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行政处罚。这是自2020年教育行政处罚权划转后,我市首例立案查处的非法办学案件,打响了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政处罚的第一枪。 (九)继续发挥鹿城区教育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作用,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加强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和能力。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我局将扬长补短,加强学习和培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教育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度工作思路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继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大法制学习和宣传力度,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能力。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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