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8/2022-00265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鹿城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安法治保障。 现将鹿城区公安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强化履职主体责任、破解执法难题、着力科技引领,在去年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主要做法有: (一)成立办案管理中心,推进集中规范办案 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管理中心于今年3月26日投入运行,位于鹿城区丰门街道悦丰嘉园总面积4654平方米,设集中办案区、前置审核区、执法服务区、案件管理区、综合作战区、执法监督区、政法一体化办公区、综合保障区等功能区。区公安分局执法监督大队法制与预审民警全员入驻中心办公。实现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按流程规范办案,避免以前的分散办案可能存在刑讯逼供、单人办案等执法弊病。该中心推出送押送检、邮政快递、保证金线上收取等方便民警办案服务,深受办案民警欢迎。中心采用的无接触式视频监控轨迹定位系统在省内各办案中心的首创。 (二)强力推进刑事快办,缩减办案时效 为进一步提升刑事办案效率,加快案件流转,实现刑事案件简繁分流,简案快办,实现快捕快诉,全力缩减刑事强制措施用时,执法监督大队通过“三个转变”,大力推进刑事快办工作。刑事快办率从年初的4%提升至12.6%,取保候审时效从年初的平均157天提升至119%。一是组织方面的转变,即由原来的松散零星办理到刑事快办组专业办理的转变。法制预审抽调了3名民警及1名副职领导组成刑事快办组,专门负责刑事快办工作。二是流程方面的转变。原先的流程是由经办单位自主向法制部门申报,经法制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启动刑事案件快办程序。转变后的流程是由刑事快办组每天在网上对前一日审批的刑事案件进行筛选,符合快办条件的,由刑事快办组通知经办单位启动刑事快办程序。三是案别方面的转变。原先刑事快办案件的类别仅限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盗窃、贩毒、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案件类型局限性很大。通过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商榷,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扩大了刑事快办案件类别。 (三)开展执法领域“慵懒散慢拖”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慵懒散慢拖、乱罚乱收等“轻违纪”“微腐败”问题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慵懒散慢拖、乱罚乱收等“轻违纪”“微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有案不立、立案拖延”等问题的整治。对近几年执法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不予立案告知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剖析。二是“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的整治。对案件怠于侦查、久拖未决、长期未开展实质侦查等问题进行了剖析。三是“应撤未撤、撤案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治。对应撤未撤、撤销案件不及时、扣押物品未及时发还等问题进行了剖析。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原因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对存在以上问题的责任民警与中层责任领导《局规》记分114人次,谈话提醒13人次,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下一步,分局将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强化办案民警的业务培训,强化执法巡查,实行监督前置,落实中层履职责任,提升办案民警执法责任心与业务水平,以刮骨疗伤的姿势减少或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二、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继续推进优化行政审批事项 鹿城分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念好“联、优、减”三字诀,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推进落实“律师查询信息零跑腿”、“承诺告知试点、无证明城市创建”等项目。 (二)打造“鹿邻灵”智慧警局,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分局今年推出领跑改革新举措,打造“鹿邻灵”智慧警局样板,方便群众办事。一是业务上实现“权力下放、高度集成”。 为方便群众办事,在综治警务站直接布点建设,且对多部门高频民生业务进行整合,办理区内设 “身份证自助申请机”、“出入境自助签注机”和“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实现了对16方面、181项业务的全面涵盖。其中,包括户政、出入境、交警三大警种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及政务民生服务,如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换补领业务,不动产权属证明开具等。二是功能上实现“智能互动、便捷自助”。智慧警局配备现代化智能设备,通过“身份证+人脸”或“温警在线”小程序识别群众身份,实现安全便捷登陆。创新应用AI技术,配备智能灯光和智能音箱,群众进入智慧警局后灯光自动亮起,前端感知设备响起语音,指引群众前往引导屏查询办理业务。 三、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公安建设高标推进,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站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系统谋划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新举措,全面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 (一)明确领导责任 制定《鹿城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任务,切实推动全局各科、队、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公安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今年公安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率达100%。 (二)加大推进力度 分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带队下基层进行调研指导,全年召开了两次全局性的公安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并坚持每季度开展法制条线工作例会,部署推进重点任务;同时将依法行政法制考核列入分局综合考评内容,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 (三)提升法治队伍素养 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专门出台《关于强化中层干部执法履职的意见》,规定了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副股长级以上干部的岗位素质、办案任务、办案质量、值班坐堂等内容,通过干部执法履职带动全警执法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加强民警执法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法制讲堂、旁听庭审、执法考试等多种活动,不断强化民警法制素养。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分局已有49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13人取得公职律师证。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分局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的法律智库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21年新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马超敏等7位律师为分局常年法律顾问;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安机关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分局已取得公职律师证民警达13人。 (二)强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洽谈重大合作项目,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等情形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且经法制审核,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三)保障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 把牢事先合法性审核关。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对制定重要执法制度、部署重大执法活动等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做好对废弃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分局严格执行合同法制审核制度,所有合同均实行了法制审核。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要求分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事项承办部门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执法监督大队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做出决定。 (二)全面推进执法全程可视化工作 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大力购置执法记录仪、执法音视频储存器等设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的记录。强化全过程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应用,实现执法监督实时化,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深化“阳光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工作 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坚持“谁执法、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法信息和方便办事。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17项,公开办事权限、执法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各类执法信息;在网上平台推送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938人次。 (四)保障民警依法办案环境 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分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为民警维权达50余次,充分保障了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执法权威。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分局执法监督大队和警务督察部门大力开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动作,提高执法质量,不断优化考评方式和内容,在“执法”上下功夫、“质量”上做文章、“考评”上见效果。 (一)坚持科技引领,首创“智慧法制”执法科技监督品牌 分局针对“检察院司法监督绝对数仍居高位”、“刑事办案时效不高”的执法短板和难点,改变思路,主动与科技信息化大队合作实施“智慧法制”建设,自主研发“执法履职云平台”。该系统利用省厅众智平台数据,实现执法行为全流程监督,通过预警数据、考评数据进行自主统计分析,向全局各办案单位、办案民警点对点精准推送执法问题分析报告,办案单位与办案民警收到执法问题报告后,立即开展问题整改,从而有效避免了执法过错。自系统试运行以来,网上执法巡查问题数同比下降35%,充分发挥了科技监督、辅助决策、反哺实战、精准服务的作用,有效提升了我局执法办案核心战斗力。近日,该项目参加全省公安机关第三届信息化实战应用模型创新大赛,经过多轮角逐最终荣获铜奖。 (二)开展全警式法律学习培训。一是开展常态培训。除常态化组织法制讲堂、旁听庭审,还针对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等不同警种分类组织全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局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民法典培训等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法律水平。二是开展结对培训。全面落实执法办案警师制度,采取师父教徒弟、一对一帮带的方式,帮助新民警尽快熟悉法律法规、掌握公安业务、提升实战能力,切实解决新手到位后就独自上岗办案的怪象和当前执法办案中间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局形成赶超学比的良好执法氛围。三是开展网络培训。通过钉钉直播、法制群日常执法问题通报等方式,对全区公安民警开展网络培训。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复议:2021年1-11月,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58件。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5件,其中复议结果维持36件,复议终止5件,驳回申请3件,责令履职1件,尚未作出复议决定13件。 行政诉讼:2021年1-11月,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58件。其中一审案件41件,中院二审案件16件,省高院再审案件1件。已作出判决案件44件:一审31件,其中驳回诉请21件,驳回起诉1件,撤回起诉6件,撤诉处理1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件,责令行政赔偿1件,一审胜诉率为93.5%;中院二审12件,判决结果均为维持原判;省高院再审1件,判决结果为驳回再审申请。尚未作出判决的14件(包括一审10件、二审4件)。我局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二)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站式、实体化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超市),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创建鹿城区“信访超市”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聚焦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办信办访质量效率,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全力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8%,其中部信访同比下降23.5%,厅信访同比下降8.7%;部交件化解率90.4%,省交件化解率96.7%,成效明显。建立教育疏导机制,确保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强化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第三方力量联合参与接访、调处,实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让矛盾在法治的角度、亲情的氛围得到有效的化解。目前我局现有心理咨询师22名,律师介入信访有28名,以及各单位辖区由德高望重、两会代表、街道社区干部等热心人士组成积极参与矛盾化解队伍22支。 2022年工作思路和要点 2022年,全区公安法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提级、提质、提速、提效”为目标,严格监督管理,深化执法机制改革,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公安法治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项目,努力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促进县级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构建法制牵头、警种齐抓共管的法制监督大格局,研究警种线上的执法问题及执法规范化建设短板弱项,提出解决方法;建立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清单,落实警种执法主体责任,强化条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高效运行,着力构建现代执法办案新模式 3、区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效运行。打造区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新样板。依据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安全、规范、智能、高效的运行机制;全力推动集中办案,进入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占比50%以上;做优执法服务保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内部“最多跑一次”,增强中心的吸引力。 4、深化刑事快办机制,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力推进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工作,使简单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比例达到20%以上;提高刑事办案效率,立案审查、取保候审等阶段效率指标在全省平均值以上。 5、全面开展全市一、二类派出所行政快办区建设,完善行政快办标准化体系。 6、确保政法一体化办案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严控数字卷宗质量,强化日常质量巡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无纸化办案。 三、坚持公平正义,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 7、强化执法关键岗位履职。严格落实中层干部执法履职制度,开展中层干部执法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压实基层所队领导办案、审案责任,充分发挥在本单位执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8、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靶向治理。进一步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果,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针对执法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重复执法、过激执法等顽瘴痼疾。 9、积极应对外部监督工作,把握司法监督重点,深化检察监督争议化解,减少实质性监督问题的发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全市公安行政争议发案总量下降,撤变率、败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坚持数字赋能,助推“智慧法治”更上新台阶 10。深入实施“智慧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执法履职云平台”的数字监督作用。向全局各办案单位、办案民警点对点精准推送执法预警和执法问题分析报告。 五、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中心工作法律保障 11、全力以赴做好安保维稳,积极主动作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积极服务公安现实斗争,强化执法适用保障,为开展扫黑除恶、跨境赌博、枪爆、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和“食药环”“盗抢骗”等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12、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两区”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治服务,做好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和阻碍企业复工复产行为的指导,实现又好又快、宽严相济,发挥法律惩处的震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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