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机关依托鹿城区政府网站平台(http://www.lucheng.gov.cn)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B座6层民政局,邮编:325000,电话:0577-55577286,传真:0577-88350354,电子邮箱:mz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鹿城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合计146条(含6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涵盖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社会救助、养老福利、基层民主、社会社团、专项事务及民政自身建设等各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执行标准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严格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主要包括有关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建议提案、重点领域等依照文件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并规范栏目条目,对平台进行及时维护和保障。

(五)监督保障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积极反刍政务公开培训成果,及时处置暴露的相关问题,在认真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的同时,制定工作考核机制,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并对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工作继续扎实有序推进,基本达到公开要求,在各种内外力综合作用下,仍然存在一定制约工作质量继续提高的因素。

一是人员限制。因工作人员数量受限,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一人身兼数职,使得信息公开及时度、准确度和规范化化仍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缺乏标准。由于信息公开分类几次变动,统一参照标准也随之变动,在前后分类变动的衔接中,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文件存在分类不妥当,对标不准确等问题。

三是认识不足。因为工作压力日益增加,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专注于自身业务工作分身乏术,无暇他顾,信息公开培训参训时间还有待增加,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强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历年存在的宿疾和上一年度出现的弊病,2022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传达的最新部署要求,对标优秀案例,见贤思齐,聚焦当前短板,自查自省,不断提升改进。

一是充分保障,及时维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求,秉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确保日常更新维护,第一时间对接相关部门,从内部管理流程入手,实现规范审批,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维护。

二是定岗定员,完善监督。强化专岗专职,将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个人,确定分管领导监督和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内容与日常工作、文明创建等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之受到监督监管。

三是统一思想,强化职责。辐射全局,增加培训和集中学习次数,使全局各条线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现“要我抓”向“我要抓”的认识和思想转变,协力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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