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到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030279;

2.电子邮箱:lcqfzb@sina.cn;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B幢1224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7日




 关于征求《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6日,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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