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鹿城政府网站(www.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门楼302室,电话:0577-88030757、0577-88030759,传真:0577-88030725,电子邮箱:sj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其中:审计公开8条,公告公示4条,部门文件4条,政策法规及解读4条,计划总结1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1件,办结2件(含上年1件),办结件中属于无法提供的2件;行政复议1件,被纠错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网上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确保公开实效,提升公开质量。落实网上信息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更新,避免出现错别字、错误链接、错误描述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四)推进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制度,设置审计公开专栏,进一步理顺运作机制,有力推进结果公开。2021年共公开审计结果公告7个,审计工作报告1个。
(五)落实监督保障工作方面。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开展。二是继续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与审计业务两手抓,提高审计监督效力。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认为政务公开就是信息公开、文件公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实效不高。 (二)改进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细化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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