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要求,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办公室(电话:0577-899909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公安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和受理群众企业单位申请,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加速推进公安工作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在内容上突出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主动对外公开了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区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绩效显著提升。分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建立了一支覆盖全局各警种单位的联络员队伍,明确职责,畅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流转。2021年,我局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回复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检查,对今年以来分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二是坚持公开属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程序,提高公文公开率,切实把好局文牍关口。三是进一步明确分局内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流程。 (四)平台建设。区公安分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博“平安鹿城”、微信公众号“平安鹿城”、抖音“平安鹿城”等互联网为主要公开发布平台,全年发布政务信息1835条,其中160条被国家级媒体转发,398条被省级以上媒体转发。多条资讯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人民日报、新华网、东方时空、中国新闻、朝闻天下、法治在线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录用播出,“姝说”等自制系列视频点击量超2000万。我局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其他平台同步跟进,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在微信公众号“平安鹿城”上,设立网上办事、“11087”助企平台等栏目,落实专人及时解答群众的信件,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的综合考评,严格全流程登记、公开前审核、多部门会商、动态化跟进、公开平台安全预警等全周期规范管理措施。落实好区公安分局及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并组织参加市公安局、区政府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夯实,在制度执行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根据信息化发展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公开审核、公开协调、动态调整等机制,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地位。 二是围绕互联网+服务、数字化改革推进、现代警务模式构建、党政中心工作护航等公安重点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加大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各处室相关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1年1月18日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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