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一网红餐厅违规投放垃圾被查


温州都市报讯(通讯员 明达说事) 鹿城区一家大型网红餐厅近日因违规投放垃圾被查处。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大型网红餐厅的厨余垃圾桶配备和易腐垃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垃圾桶存在垃圾混合投放现象。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餐厅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并发放谈话通知书予以查处。同时告知该餐厅负责人,餐饮店作为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更要主动引导顾客正确投放垃圾。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各种渠道的宣传力度,着力规范大型餐饮店的垃圾分类投放,提升辖区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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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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