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138号双屿街道,邮编:325000,电话:0577-89767060)。 一、总体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双屿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双屿街道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对街道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进行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街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个,均已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双屿街道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及受理程序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2021年,双屿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4件,办结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撤回申请1件、未提供补正信息1件。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调解成功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党政明确2名专员负责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固定,职责明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 坚持依托鹿城区政府网站、APP“掌上鹿城”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本街道在日常工作、重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并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依申请公开通道,同时通过邮寄、现场接收等途径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全方位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APP“掌上鹿城”-“双屿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双屿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提高专业人员素养。加强信息公开专员的管理与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是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推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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