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3/2022-0063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胜华、陈美华、陈美燕: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陈国华、汪素英、陈佳文、陈少明和你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一案,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告知书》(温鹿综法限拆告字〔2021〕第019-2011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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