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渔藤公路K7+320~ K7+340段,K7+710~K7+730段(支岙段-方隆桥),K10+820~K10+840段(昌源路~石埠村)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支流二(东经120.538°,北纬28.083°);支流三(东经120.535°,北纬28.081°);新村河(周师湾河)(东经120.517°,北纬28.065°)。 3、工程内容:现状支岙2#桥为3x8m简支梁桥,跨越支流二;现状支岙3#桥为3x8m简支梁桥,跨越支流三;现状周师桥为1x16m简支梁桥,跨越(新村河)周师湾河。为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并考虑瓯湖线的改建计划,桥梁结构维持现状,在此基础上进行道路拓宽并于原桥梁西侧、北侧新建18米跨临时便桥,其中,①支岙2#桥贝雷桥长18m,宽6m,梁底标高为5.4m,与渔藤路原老桥梁底标高相同,桥头两侧与道路顺接,道路拓宽至21.5米;②支岙3#桥贝雷桥长18m,宽6m,梁底标高为5.6m,与渔藤路原老桥梁底标高相同,桥头两侧与道路顺接,道路拓宽至21.5米;③周师桥贝雷桥长18m,宽6m,梁底标高为6.6,与渔藤路原老桥梁底标高相同,桥头两侧与道路顺接,道路拓宽至21.5米。 4、占用水域面积:0。 5、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7年9月1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二楼(区农业农村局窗口)。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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