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9/2022-00099 | ||
组配分类 | 审计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度鹿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21年11月26日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鹿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效能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并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整改举措:一是专题部署,落实整改。今年9月我区在全省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题部署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对照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区审计局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二是专报批示,督促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33余篇审计专报上做出批示,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加强分析研究,完善相应制度建设,从问题产生的根源上解决问题,查补漏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回头”督查,推进整改。区审计局对近两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15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和12项需要规范完善的问题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全面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四是部门联合,强抓整改。区纪委与区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区委巡察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鹿城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制度的形式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成果共享,共同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使审计整改效果更加明显。五是纳入考绩,夯实整改。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条线考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各责任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总体上看,2020年度鹿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五大类5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1个,部分整改3个,正在整改中3个,需要今后规范6个。通过整改,已出台和完善11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上缴资金31796.1万元,追(收)回资金3507.42万元,拨付落实资金1954.22万元,其他资金1558.55万元。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区财政局在2022年度预算安排时将充分与预算执行率、资金绩效产出结果合理衔接,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已要求各区属国企在编制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结合实际规范细化编制项目预算,细化申报项目绩效目标。 2.关于“项目执行率偏低”问题。2021年开始区财政局常态化通报支出进度,督促各单位推进项目进展,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3.关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截至2021年9月底,区财政局已下达未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累计1954.22万元,剩余资金将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再行拨付。 4.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截至2021年6月底,审计抽查的18家单位已将两年基本账户存款利息合计175.73万元上缴区财政。 5.关于“绩效监督管理有待完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时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在预算编制软件中设置绩效相关指标,完善预算填报程序,并严格审核项目绩效指标的填报情况。 6.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不够完整”问题。在编制2020年鹿城区政府财务报告时已将11个单位并入编报范围,并编报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问题。截至2020年9月底,全区各预算单位累计调减预期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资金26928万元,下一步,我区执行率偏低且没有合理理由的项目将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压减安排或不安排。 2.关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留存资金较大”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审计抽查的单位均已上缴历年结余资金,合计3209.64万元。 3.关于“未及时退还投标、履约等保证金”问题。2家单位已将企业放弃的履约保证金8.74万元上缴区财政;截至2021年9月,区政务服务中心已将1117.1.万元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企业,并拟将剩余1万元无法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三)街道财政决算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街道均已公开预算信息;广化街道对决算报表收入数据与账面不一致的问题,已查找原因对接财政部门指导,将严格按照预决算编制工作要求,确保决算报表收支数据与账面一致。 2.关于“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广化街道已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有效规范使用;区市场开发中心已将多转入工会账户的12.84万元伙食费收回中心账户,针对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1人已受处分。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滨江街道已将社区两处房产租金合计11.42万元上缴区财政;区市场开发中心已收回藤桥农贸市场租赁权,将严格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租人;广化街道及社区已完成所购设备的资产登记工作以及登记街道房产明细表。 (四)鹿城区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区政府已印发《鹿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强复垦项目启动前期调查,上报的复垦任务;同时,涉及优质耕地的地块出让将优先保障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项目落实;截至2021年6月,2个乡镇1个街道的6个耕地开垦、旱改水项目已竣工验收,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面积396亩,另5个项目计划在年底竣工验收,预计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面积123亩。 2.关于“土地供应未按计划实施”问题。市资规局鹿城分局已根据计划完成土地供应或部分做出调整,今后将加强前期谋划,科学制定年度供应计划,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计划实施。 3.关于“开垦费收缴不及时”问题。已将未收缴的592万元省、市级开垦费全部收缴完毕。 (五)鹿城区“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安置房购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4家单位已将安置房购房款合计30551.98万元上缴区财政。 2.关于“拆迁补偿政策适用不符合规定”问题。审计期间,2个街道已启动协议纠偏程序,部分已与拆迁户重新签订拆偿协议;松台街道待庆年坊历史文化街区正式征收启动后予以纠偏。 3.关于“拆迁补偿金额、认定面积有误”问题。审计期间,3个街道均已启动协议纠偏程序。 4.关于“‘人均’保底安置执行不到位”问题。审计期间,南汇街道已启动协议纠偏程序,取消审计所涉及拆迁户的人均保底安置方式;区房屋管理中心已修改完善《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条件和审查程序,并追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62万元;滨江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人均”保底安置前期调查和中后期审核,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迁人均保底安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现有的“人均”查证方式做了补充完善,健全政策支撑。 5.关于“拆后地块管理不规范”问题。双屿街道已于2021年2月在其租赁场地外围安装了铁丝网,并报区政府申请将剩余可租赁面积公开招投标出租;已对临时农贸市场停车场租赁涉嫌虚假招投标问题的责任人予以处分,并终止原招标合同,将委托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整体管理该农贸市场;出台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着力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街道终止原停车场承包合同,和临时农贸市场整体一起委托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审计期间合同已到期且未再支付劳务费用,目前街道对人员工资方案开展全面梳理,并采用服务采购方式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区住建局工会已将长期病假人员两年的伙食补助费0.78万元退回区住建局账户;区住建局已收回为温州市新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合同审查费用0.5万元;区融媒体中心已补充原始凭证,完善报销资料。 2.关于“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区住建局已将历年项目经费结余464.97万元上缴区财政统筹。 3.关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收回”问题。区住建局已收回应收款合计3.11万元,剩余2.1万元经协商按分期方式收回。 4.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区住建局已制定《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了执法经办、经办审核、法制审核等单位内控管理的环节。 5.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广化街道打造了以鹿城路为试点的垃圾分类示范街,推行清运专车定时上门收运等模式,已对辖区内所有店铺上门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并加大了对沿街店铺垃圾分类整治查处力度,规范了沿街商铺垃圾分类行为;街道已对照省市标准,对已建成高标准示范小区陆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对单桶摆放、指示栏摆放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区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按规定配置宣传栏、分类桶、分类指示牌等硬件设施。 6.关于“辖区内河道水质状况不佳”问题。广化街道已对勤奋河沿河部分小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工程并继续开展污水改造计划,同时已与排水公司对接,敦促其对管网状况排查,提升河道水质;街道已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化中队对工地水泥入河、共享单车入河、多处排水口污水直排等问题加强了日常监督、巡查监督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并全面陆续开展污水零直排工程,从根本上改善雨污混流问题。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截至2020年9月,已对辖区内工地违规排污事件立案5起,累计处罚5.5万元。 (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在建工程结算和决算办理不及时”问题。区政府已出台《鹿城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和《鹿城区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逐步化解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历史遗留项目;鹿城滨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19个项目结算办理工作,尚有4个项目因施工单位未出具结算送审报告,已发函催办;截至2021年9月,“四好农村路”已竣(交)工验收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29个项目中,8个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剩余21个项目正在审价结算或整理资料中,将持续推进办理。 2.关于“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问题。滨江街道已支付2个项目工程款合计181.54万元。 3.关于“周转房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滨江街道已督促被占用的周转房予以腾空,并收回占用期间的租金;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周转用房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区周转房的使用和管理。 4.关于“部分地块回迁安置进度缓慢”问题。区政府已印发《加快拆征安置房供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和《鹿城区安置提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快推进安置提速。 (八)近两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回头看”督查情况。 针对此次“回头看”督查的27项问题,24项问题都已经得到整改,并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9项,但仍有3项问题因客观原因尚未完全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加大跟踪督促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措施意见予以指导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真抓实改、成效明显,但仍有部分问题还存在逐步整改或今后规范的情况,短时间内难以体现整改成效。区政府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全面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动真碰硬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在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更进一步、更深一点,以整改为契机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有效防控长效机制,堵牢“隐患点”,织密“防护网”,砌好“防火墙”。三是稳步推进整改“回头看”,提升审计效能。进一步梳理近几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对“屡审屡犯”、未整改或整改效果差的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核查。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不佳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刚性,更好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四是强化监督合力,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充分利用人大监督、行政督办等手段,加强协作并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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