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4/2022-4589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南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评估暨标杆镇(街道)评价指南(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经鹿城区治水办“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指导组研究,拟确定南郊街道为2022年鹿城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标杆街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共计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 浙江省治水办: 0571-28059377 鹿城区治水办: 0577-56655800 南郊街道治水办:0577-55567716 鹿城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