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2-45588 | ||
组配分类 | 学前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鹿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温鹿教 〔2018〕4号)文件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政教督办〔2020〕2号)文件,经审核,拟对以下普惠性幼儿园发放2021学年度经费补助,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鹿城区教育局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对该园的普惠性经费补助。 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20。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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