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2/2022-4630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七张清单”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打赢2022年度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制定了《2022年秋冬季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秋冬季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七张清单”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打赢2022年度秋冬季扬尘污染攻坚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秋冬季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贯彻落实《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秋季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扬尘治理工作的震慑力,有效减少施工活动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面提升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着重落实好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在四周施工围墙上应设置喷淋喷雾系统,处于主体阶段的项目,要在每栋主体上加设喷淋喷雾系统,每日开启次数不少于3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小时;处于打桩挖土阶段的项目,要在设置塔吊喷淋系统,并按照要求除雨天外增加一小时喷洒时间;二是市区所有处于打桩挖土阶段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扬尘防治的四项基本措施,尤其是工地主要出入口处道路以及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砼硬化处理,主要通道要做到两纵两横并满足场地内运输车辆通行要求;三是充分利用扬尘监测设备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全面促进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全区所有建筑面积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安装扬尘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设备。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2年11月15日前)。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扬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认真部署。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对本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严格落实本企业扬尘整治工作计划,保证整治工作的长期连续性。 (二)全面实施(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2月底)。区住建局将联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并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对扬尘整治不力、措施不落实或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存在问题反弹的企业将从重处理。 (三)总结提高(2022年3月)。各单位要对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汲取经验,全面完善和规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扬尘管控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落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排查、整改日常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保障措施,对施工现场脏乱差或者扬尘严重的,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对各项保障措施落实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施工现场,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区住建局将组织专项检查考核或不定期暗访、抽查,对扬尘治理工作组织不得力、消极怠慢、工作进展缓慢以及对于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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