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2-4647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11月21日,区人力社保局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鹿人社〔2022〕30号,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将该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流程 政策法科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并将结果征求各科室、相关业务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清理结果》。 三、主要内容 《清理结果》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主要内容为制定依据、清理范围以及清理结果等,附件为两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即保留的4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5件。 除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1年12月31日前区人社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 《清理结果》将自2022年12月2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联系方式:8899073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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