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570797;

2.传真号码:0577-88576058

2.电子邮箱:358126647@qq.com;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B幢7、8楼,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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