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570797; 2.传真号码:0577-88576058 2.电子邮箱:358126647@qq.com;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B幢7、8楼,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4日,鹿城区应急管理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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