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快乐星球娱乐有限公司鹿城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鹿城区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温鹿文示〔202226         

                   

温州快乐星球娱乐有限公司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温州快乐星球娱乐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东游路4号

(温州新南亚大酒店后楼第四、五层)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场所面积

场所面积3700平方米包厢数42

注册资本

贰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姓名:吴飞祥  性别:  年龄:38周岁  籍贯:安徽省怀远县

主要负责人

姓名:袁岩松  性别:  年龄:40周岁  籍贯:湖北省通山县

 

 

投资人

姓名:吴飞祥  性别:  年龄:38周岁  籍贯:安徽省怀远县

 

投资人

姓名:袁岩松  性别:  年龄:40周岁  籍贯:湖北省通山县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六楼605室,联系电话:0577-56588327,0577-56588368

 

                                      

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117



[附件下载]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