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1/2022-4685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丰门街道
生成日期 2022-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查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验收标准和要求,丰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小组对2022年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进行自查验收,本次创建工作内容有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类,验收小组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自评定打分,认为丰门街道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共计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

鹿城区治水办电话:0577-55589501

鹿城区丰门街道电话:0577-88750285

 

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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