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1/2022-4685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门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按照《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验收标准和要求,丰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小组对2022年辖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进行自查验收,本次创建工作内容有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类,验收小组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自评定打分,认为丰门街道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共计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 鹿城区治水办电话:0577-55589501 鹿城区丰门街道电话:0577-88750285
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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