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8/2022-46902 | ||
组配分类 | 流动人口居住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批依据: 1. 《居住证暂行条例》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申报条件: 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
申报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本市的居住证明; 2. 在本市的就读证明; 3. 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审批程序: 派出所居住证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渠道: 1.微信小程序“温警在线”
2.“浙里办”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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