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8/2022-46902
组配分类 流动人口居住管理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居住证》签注


审批依据:

1. 《居住证暂行条例》

2.《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申报条件:

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

 

申报材料: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本市的居住证明;

2. 在本市的就读证明;

3. 在本市的就业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审批程序:

派出所居住证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渠道:

1.微信小程序“温警在线”

 

2.“浙里办”APP

办事窗口地址及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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