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2-46888 |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镇食安委、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食药安委〔2022〕7 号)精神,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鹿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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