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0/2022-4669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财绩效〔2022〕85号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2〕5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新能源推广应用地方专项补助资金”等4个对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情况

 

 项目(政策)评价

序号

被评价单位

项目(政策)名称

评价结果

1

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新能源推广应用地方专项补助资金

2

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3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经费

整体支出评价

序号

被评价单位

评价结果

1

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28号)的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并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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