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0/2022-4669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财绩效〔2022〕85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2〕5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新能源推广应用地方专项补助资金”等4个对象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28号)的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并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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