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33/2022-0067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新居民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哪些人能享受积分奖励? 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未离开温州市的新居民(持有鹿城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温州市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二、积分奖励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留鹿过年企业证明(企业盖章未离鹿的员工证明材料)或留鹿过年相关证明材料(1月26日至2月28日的本人通信行程码,通信行程码只有14天有效期,请注意截图保存) 三、积分奖励如何申领? 1.申领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居民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鹿城区”专区→“我的积分”→“积分明细”→“社会服务”指标→“积极响应并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积分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 2.申领时间: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止。 四、积分奖励有什么用途? 新居民奖励积分可用于新居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积分赠书等公共服务项目。 五、通信行程码如何查询 1、打开微信,长按或者扫一扫下方“通信行程码”; 2、进入小程序后,输入手机号码; 3、点击“获取验证码”; 4、将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输入页面中,勾选授权,最后点击“查询”; 5、这样就查询到了自己的行程码,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 注意:通信行程码只有14天有效期,请注意保存。 六、注意事项 1.新居民申请积分方法和积分标准详见《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新居民积分奖励的情况,取消该新居民当年积分申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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