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33/2022-00679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新居民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居民朋友们,留鹿过年积分奖励这样领取!


一、哪些人能享受积分奖励?

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28日,未离开温州市的新居民(持有鹿城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温州市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奖励。

二、积分奖励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留鹿过年企业证明(企业盖章未离鹿的员工证明材料)或留鹿过年相关证明材料(1月26日至2月28日的本人通信行程码,通信行程码只有14天有效期,请注意截图保存)

三、积分奖励如何申领?

1.申领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居民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鹿城区”专区→“我的积分”→“积分明细”→“社会服务”指标→“积极响应并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积分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

2.申领时间: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止。

四、积分奖励有什么用途?

新居民奖励积分可用于新居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积分赠书等公共服务项目。

五、通信行程码如何查询

1、打开微信,长按或者扫一扫下方“通信行程码”;

2、进入小程序后,输入手机号码;

3、点击“获取验证码”;

4、将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输入页面中,勾选授权,最后点击“查询”;

5、这样就查询到了自己的行程码,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

注意:通信行程码只有14天有效期,请注意保存。

六、注意事项

1.新居民申请积分方法和积分标准详见《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新居民积分奖励的情况,取消该新居民当年积分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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