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7/2022-0115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民〔2022〕16号 |
各街(镇)社会事务办、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围绕“五社聚力,有声有社”主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鹿城区第五届公益创投活动,现将《鹿城区第五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鹿城区第五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一、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在鹿城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街镇、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申报条件 社会组织必须连续两年年检合格,2020年7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年检结论要求。 三、项目范围 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包括: (一)为老服务类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如困难空巢和独居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等服务。 (二)关爱儿童类项目。包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重点着力于青少年帮扶帮教、外来务工子弟的帮困及生活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项目。提供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为困难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和志愿服务类等项目,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探访服务,帮助提升生活质量,满足综合发展的需求。 (五)共享社·幸福里项目。根据《关于发动全市社会组织开展“红社惠民”行动助力“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的通知》(温民社组〔2022〕22号)要求,为大力推动鹿城区社会组织参与“共享社·幸福里”建设,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 四、活动实施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22年3月中旬--3月下旬) 鹿城政务服务网、微信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申报(2022年4月中旬--4月下旬)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鹿城区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或者《2022年度鹿城区志愿服务暨公益创投项目大赛申请表》;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 申报表格请到“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17:0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至:龙瑞大厦B幢609室,鹿城区民政局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郑涵 联系电话:55577281,邮箱:41481489@qq.com 第三阶段:项目评审(2022年5月上旬-5月下旬) 1.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和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士以及街道、社区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建评审委员会。 2.项目初审。通过专家盲审,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报告申报单位和个人。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可由承办单位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并再度申报。 3.公开评审。根据初审结果,对评选项目以现场展示和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公开评审。申报社会组织需要进行5分钟的PPT路演展示,展示内容包括组织基本情况、项目背景、目标、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等,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依据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比较择优的基本原则进行打分,最终依据评分高低评选出优秀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上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且无相关投诉举报的,正式开展项目推介工作。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2022年6月下旬-2023年5月底) 1.组织签订合同。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项目开展实施。获选项目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区民政局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 3.组织监督评估。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对项目采用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监督项目进度,并收集报告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及新闻媒体报道相关材料等。 第五阶段:项目总结(2023年7月份)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社工机构要提交一篇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五、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一)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福彩公益金 (二)项目经费预算。本届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拟支持24个(不足24个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项目,总计100万元。其中第一类社会组织公益项目(10个),每个项目支持3万元:第二类街(镇)社会工作站公益服务项目(14个),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项目申报人能提供或募集部分资金的项目优先。 (三)项目经费拨付。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项目经费按核定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使用规定。项目经费使用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帐核算,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的票据和领款单据。如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需提供相关凭证及银行单或者支付凭证截图等。接受民政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项目实施地点为鹿城区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鹿城区常住居民。 (二)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鹿城区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附件:1. 鹿城区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 项目财务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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