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鹿城法院启用数字人民币缴费方式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将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温州作为增加新试点地区入围。

4月15日下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位先生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顺利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674元,并领取了缴费发票。据悉,这是全省首个启用数字人民币缴费方式的法院探索成果,标志着鹿城法院实现了数字人民币诉讼费缴纳场景落地应用。

“很方便,点点手机就完成了。”原告位先生表示,在手机里安装“数字人民币”应用之后,根据法院工作人员提示,几分钟不到就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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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质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具有“支付即结算”、可控匿名、安全性的特性,为诉讼费缴纳场景应用中带来两方面优势。对于当事人来说,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丰富了缴纳途径,款项到达法院账户的过程更加即时、安全,缴纳系统会自动匹配相关案件,第一时间反馈由法院出具的交费证明;对于法院来说,通过案件、人员、钱包三者匹配的方式确保法院准确完成诉讼缴费核查、退费、结算,保证案款管理的规范性与高效性,明晰案款来源和性质,提升诉讼费结算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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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数字人民币并不会替代原有的现金、转账等支付方式,只是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据鹿城法院院长刘万成介绍,缴费方式遵从当事人意愿,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这是鹿城法院以数字人民币扩围为契机,打造与“全域数字法院”形态相适应的一次有益尝试,是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是提升营商环境的一次靠前探索。

下一步,鹿城法院将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诉讼费缴纳支付应用场景,探索研发执行案款支付模块、优化数字人民币退费流程,不断提升群众诉讼体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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