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2-4283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铁军等4户个体工商户(详细名单附后): 经查,你因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长达两年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补报年度报告或注销登记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现本局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对此,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因无法找到当事人,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 联系人:周朝文 电话:88060887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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