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7/2022-4284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生成日期 2022-0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文〔2022〕13号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班子研究,现将《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为涉企政策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鹿城区文化驿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广旅体局

区文广旅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关于推进全市文化驿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温文办〔2017〕95 号)等

2022年6月底前

2

温州市鹿城区文物保护管理

办法

区政府

区文广旅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文物保护管

理办法》

2022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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