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1/2022-4287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2-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追缴死亡人员多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告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部署,针对死亡人员多发社会保险待遇(含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因亲属未及时上报其死亡情况导致多发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责令其亲属退还。请死亡人员直系亲属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我中心取得联系,提交相关死亡证明材料并办理多发金额退还手续。

      二、对拒不退还者,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如有疑问,可致电鹿城社保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7-88112098。

      附件:鹿城区2022年5月死亡人员多发社会保险待遇名单.xlsx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0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