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81/2022-4266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丰门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2-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丰门办〔2022〕34号 下载阅读版本

关于公布丰门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街道研究同意,编制《丰门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丰门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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