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6/2022-4267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商务〔2022〕16号 |
各科室、审批窗口: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编制《鹿城区商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并公开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对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承办部门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实施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附件1:鹿城区商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2021年5月5日 附件1
商务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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