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2-4269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市监〔2022〕36号 |
各所、科、队、委、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法联办〔2021〕1 号)、温州市鹿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决定编制《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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