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5/2022-427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七都街道
生成日期 2022-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七都党工委〔2022〕22号

关于公布七都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鹿政发〔2018〕108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温鹿政发〔2019〕56号)等规定要求,在各科室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街道研究同意,决定编制《七都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执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2022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后期跟进。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美丽河湖之港儿河游步道工程

七都街道

农 办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委办发〔2020〕3 号)

2022年12月

备注:1.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单位应当履行公众参与程序;

2.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认证;

4.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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