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鹿政复〔2022〕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

温鹿政复〔2022〕18号

申请人:徐xx。

被申请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155号农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松平,局长。

第三人:程xx。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的答复,于2022年3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于2022年3月10日进行了补正。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2021年12月,因生活所需申请人在抖音平台上“喔罗罗食品”店花费2380元购买温州市鹿城区南汇xxx副肉摊(以下简称xxx副肉摊)销售的“狮子头”,发现是假冒伪劣食品,且无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6日,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被申请人实名投诉xxx副肉摊,后申请人又通过邮政挂号信(XA82828237937)向被申请人邮寄书面举报线索。xxx副肉摊伪造食品标签标识,食品无生产日期,虚构委托加工关系,无证生产。根据标签,案涉食品系xxx副肉摊委托温州市欧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但该公司从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加工协议。xxx副肉摊伪造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致xxx副肉摊于2022年1月17日注销,申请人的两千余元购物款至今未退还。且被申请人收到投诉违法线索后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及未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事项逐条回复。综上,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编号1330302002021121640490813号的行政决定,依法对第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申请人提出的事项逐条回复。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程序合法。2021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投诉,后于同月23日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并于同月27日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二、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内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xxx副肉摊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被申请人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另,被申请人接到申请人投诉后即开展调查,发现xxx副肉摊销售的散装狮子头标签标注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因其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及《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告诫。三、申请人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申请人至2022年3月提起行政复议,已超出法定的六十日的申请期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且申请人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请求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第三人未提交书面答复意见。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16日,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被申请人投诉称,其在抖音平台上购买的由温州市鹿城区南汇xxx副肉摊(系第三人经营)销售的“狮子头”存在没有生产日期、食品变质、无证生产等问题,要求退还购物款2140元、快递费240元并十倍赔偿货款21400元,被申请人于次日受理该投诉。同年12月23日,因第三人要求停止调解,被申请人向第三人直接送达《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同年12月27日,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申请人告知:“……经调解,商家拒绝退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终止调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另据查明:第三人于2022年1月17日注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xxx副肉摊个体工商户登记。

以上事实,由申请人提供的订单截图、账单截图、照片、全国12315平台投诉详情截图、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提供的关于拒绝退款停止调解的报告、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及送达回证、不予立案审批表、行政告诫书、浙江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企业信息截图、执法证件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本案中,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投诉后,被申请人告知其投诉处理结果,对其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其行政复议申请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受理条件。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第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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