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下午,区发改局党组成员谢海峰在鹿城区行政中心15号楼五楼第十一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度第五次重点建设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发改局郭丽蕾,区财政局诸葛力、徐敏,区交通运输局叶璐璐,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吴继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林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周碧茹,区公路管理中心姚晓平、邹睿,南汇街道张希君,七都街道吕俊扬、金少凯,会议邀请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现将会议研究明确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区公路管理中心关于鹿城区G330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程甩项事宜 会议听取了鹿城区公路管理中心关于鹿城区G330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程雅西服务站甩项事宜的汇报。本工程概算671万元,施工合同价502.48万元,资金为省级资金,施工单位为浙江省泰顺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9年7月5日开工,于2019年10月20日完工,2020年3月24日竣工。 原设计建有一处雅西公路服务站,位于国道G330旁山福镇双溪村雅西农庄入口西侧,占地面积2973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生态厕所、挡墙、水泥路面垫层、沥青路面、围墙、绿化等。经资规部门确认,该地块性质为新增林地、一般农田等农用地,不可作为建设用地进行硬化;沿国道G330距雅西服务站约5千米处建有下湾服务站,可覆盖公路服务需求。变更取消雅西服务站建设,经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退出金额约133万元。变更事项经鹿城区公路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区公路管理中心的变更要求,具体造价以结算审核为准。 二、南汇街道关于温州市城市中心区D-49-1、D-49-2地块河道整治工程甩项事宜 会议听取了南汇街道关于温州市城市中心区D-49-1、D-49-2地块河道整治工程桩号K0+377.89-K0+439.14甩项事宜汇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322万元,施工单位为温州中越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于2021年4月21日开工,合同工期60日历天。目前,K0+000-K0+377.89段基本完工。 原设计新建前陈河西侧护岸长度440.55米,设计桩号K0+000-K0+439.14,自南向北经过温州市城市中心区D-49-1、前陈路、D-49-2、锦源路、D-31地块。锦源路为房开代建市政道桥工程(含跨前陈河桥梁),设计内容包含桥下新建护岸,为便于道路与护岸工程衔接,K0+377.89-K0+395.89新建护岸纳入锦源路一并实施;D-31地块未完成政策处理且开发方案处于前期研究阶段,K0+395.89-K0+439.14护岸待地块开发方案明确后再行实施。变更取消K0+377.89-K0+439.14河道整治,退出新建护岸61.25米。经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退出金额约41万元。变更事项经南汇街道主任办公会议通过。 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南汇街道的变更要求,具体造价以结算审核为准。 三、七都街道关于鹿城区七都美丽城镇建设工程 (沈海高速两侧环境综合整治)河岸加固支护变更事宜 会议听取了七都街道关于鹿城区七都美丽城镇建设工程 (沈海高速两侧环境综合整治)河岸加固支护变更事宜的汇报。本工程施工合同价2607万元,施工单位为杞梓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全过程跟踪审价单位为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于2020年7月23日开工,设计工期90日历天,目前仍在施工中。 原设计G区沿河园路加护坡,因政策处理、现场勘察等原因,在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仅保留七都中学沿港儿河南侧、西侧长335m(起讫桩号:K0+000~K0+335)园路工程内容,且无护坡设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工程例会研究、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联系单、水利部门确认,该段参照七都美丽河湖工程松木桩驳岸断面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做法为松木桩支护加固(基础采取6米长稍径ϕ12松木桩,桩顶标高2.40)+生态袋护坡(坡度比1:1.25,下层采用素土回填、上层为堆砌生态袋)+1米宽绿化带,后接园路设计。河岸轴线按照七都河道规划蓝线布置。松木桩施工采用水上船打工艺。经跟审单位审核,变更增加造价约60万元。变更事项经七都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经会议讨论,原则同意七都街道的变更要求,具体造价以结算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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