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2-4366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文】《鹿城区工业标准地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我区出台了《鹿城区工业标准地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创新审批方式,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现“标准地”+“拿地即开工”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改革工作指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和文件要求,稳步开展我区2022年“项目攻坚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框架

《实施方案》由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总体目标、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列明5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的项目类型,按照自愿申请、超前服务,精简流程、合并环节,强化监管、信用奖惩的基本原则,建立批前业务指导,落实全程代办,精简审批环节,限时审批办结的模式,创新推出合并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联席会议和土地出让联席会议,避免拿地后才能申请二次开发审批手续,确保项目业主获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从项目立项到核发施工许可证全过程审批,打造鹿城工作样板。

第二部分,明确批前指导流程和项目审批流程。批前指导流程重点在于针对意向企业开展批前辅导,指导企业规范编制、完善设计文本,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各部门意见汇总,出具批前指导意见书,无需办理方案设计审查手续。项目审批流程重点在于压实部门责任,规定每个环节的审批耗时,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辅导拿地企业完成“拿地即开工”流程。

第三部分,明确规范文本和机制建设。制订“拿地即开工”申请表、承诺书、设计文本批前指导意见书、流程图等规范文本,方便企业知晓申请流程;深化工程领域审批改革,持续简化项目评估,完善批前辅导及全程代办机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改革措施,同时强化监督考核和实施容错免责等机制建设,保障企业利益。

三、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机关: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解读人:章虹影(副主任);解读科室:业务督查科;联系电话:0577-5939768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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