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7/2022-4448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生成日期 2022-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温鹿文许准字〔2022〕363号


温州龙慕酒吧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平台提出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8月8日受理,受理编号: 330302220806846572803。经本机关审查,认为你单位的申请条件和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温州龙慕酒吧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8日在温州龙慕酒吧有限公司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许可。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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