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1/2023-0036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滨江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滨江办〔2023〕2号 |
各社区、基层站所: 为切实加强辖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监管工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各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鹿城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各社区、基层站所要充分重视做好辖区烟花爆竹“双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社会协同”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双禁”管理,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滨江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祥建 副组长:周朝华 全 健 吴治国 陈 业 陈 辉 谢 奔 欧 阳 王邦柱 史铃巧 陈家欢 方宣涵 姜建军 成 员:李 瑞 陈一菲 王开来 赵 丹 杨丽蓉 王 琪 李开珍 卓晓燕 林爱玉 蔡震宇 1.黎明派出所、洪殿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燃放和非经营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查处阻碍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2.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教育。 3.滨江行政执法中队:在办理商业户外许可和店招设置技术审查时,告知申请人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4.街道应急管理中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批发)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5. 街道社管办、党建办(统战)、城建办、信息统计中心、党建办(宣传)、物管办、综治办:社管办做好婚姻登记、殡葬服务过程中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党建办(统战)做好宗教场所、民俗场所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监督管理。城建办做好各建设施工单位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监督管理。信息统计中心做好大型商场、酒店等场所烟花爆竹“双禁” 宣传和监督管理。党建办(宣传)做好旅游景点及各类文化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监督管理。物管办督促物业做好住宅小区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监督管理。综治办做好娱乐场所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监督管理。 6.各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社会面巡逻防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协助应急管理中心、站所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首次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后续监督回访工作,对多次劝诫无效的单位要及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中心,由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联合相关站所进行处置。 三、全面强化春节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全面开展地毯式大检查,重点排查以下九大区域:1.拆迁地块;2.僵尸车;3.活动板房;4.建筑工地;5.区域交界地带;6.长期租赁无人出入房屋;7.长期封闭、闲置厂房、库房;8.农贸市场周边;9.学校、广场周边等可疑场所和薄弱地带进行地毯式排查,确定是否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行为,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置。需要联合处置的或发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应街道急管理中心进行联合处置。社区要通过宣传专栏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政策、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燃放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不组织、不参与非法违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响应“双禁”政策。 四、保持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点时段的巡查管理。(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其中2023年1月20日至1月23日为重点时间段。)对在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各环节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配合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中心予以处置。 五、其他事项 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人员排班及调配由街道应急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安排。 附件: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安排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附件: 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安排表 日 期: 1月20日(农历二十九)8.30-17.3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0日(农历二十九)19.30-24.0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1日(农历三十)14.00-17.3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1日(农历三十)19.30-24.0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2日(大年初一)14.00-17.3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2日(大年初一)19.30-24.0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3日(大年初二)14.00-17.3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日 期:1月23日(大年初二)19.30-24.00 牵头科室:滨江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检查人员:街道应急管理中心2人、黎明派出所2人、洪殿派出所2人、滨江执法中队1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各社区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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