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9/2023-00427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局长 安建光

2022年7月27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关注财政预算执行、资源统筹和绩效管理等情况,紧盯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公共投资项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使命,为我区“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2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7份。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48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326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8455万元,审计建议被采纳51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疫情影响等多重考验,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全年较好地完成了人大批复的预算任务,收支目标基本实现。

——强化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上线安置房房款收缴系统,全年归集安置房房款2479笔,归集金额20亿元,实现房款直缴财政专户;打造惠企政策“直通车”系统,全年刚性兑现惠企奖补资金5.62亿元,提升惠企服务水平。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年民生十大类支出61.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6%,民生类新增支出占总支出增加额比重为74.92%;上线利民补助惠民项目100个,兑现资金1.13亿元,直接惠及18.76万人次;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建设的资金累计6.46亿元。

——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全年完成新增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74个,核减项目资金2904.22万元,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以稳增长、保重点、优服务、惠民生、防风险为出发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调增后的项目执行率偏低。2家预算单位的2个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经人大调整批复后调增预算,实际执行中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金额111.75万元。

2.转移支付资金未落实到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区财政局尚有2281.4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

3.部门历年存量资金滞留非税专户未统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暂存往来款清理上缴资金及各部门累计上缴非税收入专户的各类存量资金,合计1.15亿元滞留非税收入专户,未上缴国库统筹使用。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不及时。截至2021年12月,1个部门内暂存新墙体专项返退备用金108.9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算。

(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开展的政府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2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不具体、不明确。3家单位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发现5个项目在绩效投入目标设定上不具体、不明确,难以衡量其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

3.项目库要素内容填报质量不高。申报项目存在入库项目各类要素内容填报质量不高的问题,包括项目绩效随意填报、项目内容与项目依据、项目绩效、项目概述等填报项目内容完全一致等情况。

(三)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

1.土地储备资产报表编制不完整。根据2020年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全区在建工程中土地收储项目数据,2020年区政府编制的土地储备资产报表“在建工程-收储项目”2020年末数编制不完整。

2.部门间往来款应抵消未抵消。抽查发现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4个部门财务报告的部门间往来款229.98万元应抵消未做抵消。

二、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大南等3个街道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财务核算基本满足制度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专项经费未及时使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南郊街道四边三化补助经费余额18万元,连续两年未使用。

2.房产管理不规范抽查南郊街道房产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3处房产(土地)未入账;二是洛河路10号未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仍为南汇街道办事处;三是高新路1-2号房产等5处房产(土地)2020年租金91.1万元未上缴财政。

3.工程未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2021年1月,大南街道的绿色生活体验馆布展工程已投入使用,但直至2022年3月该工程才通过验收。

4.资产处置残值收入未上缴财政。截至2022年6月,2家单位2021年收到的地块拆除残值收入合计444.94万元(税前)滞留在单位基本户,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对2个部门、5个街道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大南街道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在履职期间,履职尽责意识逐步提高,权力运行逐步规范,积极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20年12月,区执法局的6个项目经费、下属单位区绿化管理处的9个项目经费的结转结余资金共计1419.83万元,超两年未使用。

2.下属单位未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区执法局下属单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共计19.1万元。

3.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区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房产、土地、公共基础设施共374处未入账;二是七都街道购买的部分电脑、厨房用设备、办公家具等设备资产均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1.9万元。

    4.区智慧环卫暨垃圾分类平台建设不完善。区执法局的智慧环卫暨垃圾分类平台存在录入应到人数统计标准不一致、平台录入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保洁人员手环上线率低、实际出勤时长数据不准确等情况。

    5.项目前期规划不够。鹿城区五马历史文化商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蝉街改造提升工程)于2019年12月11日竣工验收,但项目未对地下管网进行同步改造,随着管道老化,堵塞、漏水等情况频发,造成路面多次开挖维修。

6.项目组人员与合同约定不符。公园路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存在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公司及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服务公司的相关人员未经审批随意变更或缺勤等情况。

7.停车场管理不够到位大南街道停车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3个停车位未按市场竞价等方式对外出租;二是30个停车位被世贸房开非法占用;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450.48万元租金及违约金。

8.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一是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南郊街道2017年、2018年度的利息收入共计11.69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局;二是卫生费等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1年9月,七都街道有2.8万元卫生费未上缴财政专户。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1.排水许可管理不到位。抽查大南街道的70家单位中,排水许可证持证率仅52.9%。

    2.垃圾分类管理力度不够。一是辖区内部分沿街商铺未实施垃圾分类。小南路等街道个别沿街店铺未摆放二分类垃圾桶;二是垃圾分类实施质量下降。美曦小区、亦美大厦完成省市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后仍存在标识错误、垃圾桶满溢等情况。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公共投资项目、区教育投资项目、江心屿改造提升工程(东园)预算执行、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安置房等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活动,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建设,发挥了稳定投资促进发展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安置房工程项目费用重复支出,涉及金额102.99万元;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204.39万元。二是江心屿改造提升工程(东园)存在人员监管不到位;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的考勤记录不全;月到位率未按合同条款执行;工程重大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审批等情况。

2.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抽查五马街道工程项目,主要存在合同约定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未及时签订合同、以估算价签订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过期、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等问题。

3.教育基建和维修项目结算办理不及时。截至2021年4月,温州市新桥头小学学校建设工程等2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

4.工程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21年4月,区教育局向部分学校出借基建借款2626.45万元未及时清理。

5.安置房购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1年4月,双屿街道安置房(区水建办、区交建办调拨房源)房款,合计4348.80万元(含物业维修资金)未上缴财政。

6.周转房管理不到位。双屿街道周转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51户拆迁户重复享受周转房和临时安置费;二是安心公寓等3处周转房共14套未经审批入住。

五、区本级审计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区审计局加大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移送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21件,上一报告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5件,截至2022年6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19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记过处分2人,警告处分6人,诫勉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六、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刚性。严格依照预算法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利用项目库系统做好预算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预算调整的严肃性,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增强预算执行刚性。

(二)规范财政管理,进一步促进财政质效提升。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对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收入、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缴库。及时落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积极统筹并高效盘活存量资金,使资金真正“活”起来。

(三)规范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全面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细、做精资金绩效投入、产出目标的测算,做到目标具体可衡量、可评价。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机制,从源头上提升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益。

(四)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防范突出风险隐患。强化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风险管控,有效把控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我区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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