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解)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030873、88030508;传真:0577-880305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鹿城区政务公开中心指导下狠抓政务公开落实,保障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有序地开展,有效增强与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和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于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各个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主要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项目进度、重大设计变更、内设机构信息等方面。及时发布《关于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温鹿发改价〔2022〕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配套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7件。其中线下收到16件,线上收到1件。

2.办结情况。今年已全部办结依申请公开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确保群众相关利益不受侵害,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网站发布负责人、1名依申请公开负责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落实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实效性、规范性、正确性,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优化公开栏目设置,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

在全局层面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导、工作落实及工作监督,制定《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注重实绩、分级管理、民主公开,施行鹿城区发改局平时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成果转化至全体人员平时工作中,监督全局干部主动规范开展各科室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文件解读、政务媒体发布等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1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1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1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实现了公开性、及时性、公正性,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但总体来说还有部分方面仍需加强:一是对信息源的分析提炼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依旧托传统网站平台发布;三是对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的法律知识掌握还不深入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在保持良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改进不足之处。紧盯政府信息材料把控、公开渠道拓展、依申请件办理等三方面不足之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组织学习《条例》等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知识更新,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流程与内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分析筛选工作,把握好公开和非公开的界限。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群众知情权。在现有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渠道基础上,积极拓展党政媒体宣传、鹿城号、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立足发展和改革条线,深入挖掘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并予以公开。

3.加强专业培训,增强法律意识。着力提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件的法律素养,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案例剖析、内部交流、邀请专业律师授课等方法努力提高专业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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