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建设节水型社会获国家肯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其中鹿城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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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鹿城区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在政策引领上,建立水资源保护、管理、使用体系,积极探索节水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出台《鹿城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等,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完善各项节水奖励政策,配合市节水办出台制定《温州市节水奖励办法》,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投入到节水型社会创建中。

在工业节水模式创新上,鹿城区逐步淘汰高耗水生产工艺,通过出台《温州市鹿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促进企业节水技术升级,并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促进污水、废水处理回用。目前,设计规模20万吨/日的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已在鹿落地。

在农业节水推广上,深入落实农业水价改革,“十三五”期间完成农业水价改革面积3.4万亩,各改革区节水约380万方;2022年基本建立系数测算的监测体系,年度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09,有效带动和促进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利八坑省级节水型灌区,因地制宜推广发展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工程节水措施;完成农饮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建设任务,藤桥及山福两镇实现了城乡同质饮水全覆盖。

在社会舆论宣传引导上,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网站专题报道、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和公共区域张贴节水标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大节水宣传工作力度。2022年,开展“节水六进”宣讲活动10余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参观12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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