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温鹿政发〔2022〕98号)的规定,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查表决,确定了2022年鹿城区政府质量奖和鹿城区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授奖企业,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初选授奖企业名单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公示期7天。 三、反映问题须知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地址:鹿城区小南路155号银港大厦(原农行大楼) ,电话:0577-88060277,电子邮箱:lczlqqb@126.com。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