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二层204号“第三产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转变”批后公告


苏海燕向本局提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申请,要求办理“建筑使用功能临时转变”(即土地用途不改变,建筑物功能改变)。该项目位于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二层204号,原建筑物功能为综合(办公)用地,现申请变更为“商业用地”,申请改变功能面积为842.08㎡(即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91605号二层204号房屋建筑面积)。我局于2022年12月30日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温规鹿协2022004号第三产业建筑使用功能临时转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附后,现予以公告。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

温资规鹿协202200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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